一、招标条件 项目业主/招标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项目名称:丰庭楼501“设计大师工作室”装饰工程 项目地址:宁波江东北路317号 二、项目概况 和丰创意广场是市政府为加快推进创新型城市建设步伐、提升优化服务业水平、促进产业结构优化升级而打造的重要平台,是全国首批四家“中国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之一,被国家工信部认定为全国首批“小微企业创新创业示范基地”之一,被国家科技部认定为“国家现代服务业产业化基地”之一,连续五年在全省十六个工业设计示范基地中考核名列第一。项目总用地面积约128亩,总建筑面积约34万平方米,总投资约26.15亿元。 三、招标范围: 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501设计大师工作室装饰工程,工程质保期和免保期壹年。 四、投标人资格要求 1、商务标包括: 1.1丰庭楼501 “设计大师工作室”装饰工程报价清单。 1.2投标人须知响应表。 1.3其他等。 2、技术标包括: 2.1营业执照、税务登记证、资质证书、授权书、法人及授权人身份证复印件(加盖公司公章)。 2.2企业情况简介(包括企业近两年相关项目综合业绩、信誉证明材料)。 2.3本次招标不接受联合体竞标。 3、资格审查方式 资格后审。 五、招标文件获取方式: 凡有意向的施工单位请于2017年 8 月31 日~ 9 月5 日,每日上午8:30时至11:3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周六/周日除外),自行前往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物管中心领取招标文件。 六、投标文件的提交时间及地点: 投标文件提交的截止时间为2017年9 月12 日14 时 00 分。投标文件送达地点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和庭楼12层1210室物管中心。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七、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联系人:李主任或王老师 电话:0574-87730338/87713816 13805882911/18058570076 八、开标时间与地点: 暂定2017年 9 月 12 日15 时 ,和庭楼12层会议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