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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装饰项目招标公告
  • 时间:2018-07-11
  • 发布:管理员
  • 1.招标条件
    本招标项目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办公室装饰项目(设计)已批准建设,招标人为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招标代理人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建设资金来自自筹解决。项目已具备招标条件,现对该项目的设计进行公开招标。
     
    2.项目概况与招标范围
    建设地点: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
    项目规模:和丰创意广场意庭楼1505单元,上下隔层共计约800平方米。
    设计费:约15万元
    设计周期:总周期20日历天(含施工图经相关部门审图),其中方案设计(含方案优化、设计概算):10日历天;施工图设计:10日历天。
    招标类型及范围:方案及方案深化设计(含效果图、平面图、设计概算);施工图设计(包括但不限于室内装饰、给排水、电气、暖通等设计,详见设计技术文件)及施工阶段、结算阶段的配合工作。
     
    3.投标人资格要求
    3.1投标人资格要求:
    3.1.1投标人须具有合法有效的企业营业执照;
    3.3其它要求:
    3.3.1投标人无不良行为记录(不良行为记录界定的范围为:国家、浙江省、宁波市相关行政主管部门通报停止投标活动且处在被停止投标期间内);
    3.3.2投标人经检察院查询近三年(2015年7月1日至今)无行贿犯罪记录。开标结束后,招标人将通过检察院的查询系统对中标候选人自2015年7月1日至今的行贿犯罪记录进行查询,若有行贿犯罪记录,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
    3.3.3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不得为失信被执行人。招标代理机构对投标人及其法定代表人失信信息进行查询(具体以开标当天“信用中国”网站www.creditchina.gov.cn查询为准),若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否决其投标。若在开标当天因不可抗力事件导致无法查询且一时无法恢复的,可在中标公示期间对中标候选人进行查询,如中标候选人为失信被执行人的,则取消中标候选人资格,本项目重新招标。
    3.4本次招标不接受 联合体投标。
     
    4.资格审查方法
    资格后审
     
    5、招标文件的获取
    5.1凡有意参加投标者,请于2018年7月11日至2018年7月13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9:00时,下午13:30时至17:00时(北京时间,下同),持营业执照复印件及授权委托书原件至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凯翔咨询211室)购买招标文件,招标文件售价300元/份,售后不退。超出上述规定期限的,招标(代理)人将不予受理。
    6.投标文件的递交
    投标文件递交的截止时间:2018年7月20日09:30(北京时间)
        地点: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凯翔咨询211室)
    逾期送达的或者未送达指定地点的投标文件,招标人不予受理。
    7.发布公告的媒介
    本次招标公告在宁波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网站http://gzw.ningbo.gov.cn/和宁波工业投资集团有限公司http://www.nbiig.com/上发布。
    8.联系方式
    招标人:宁波和丰创业投资有限公司
    招标代理人:浙江凯翔工程咨询管理有限公司
    地址:宁波市鄞州区云龙镇云彩路487号
    联系人:陈静、毕健敏
    电话/传真:0574-8303357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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