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地下二层生活垃圾房改造工程招标公告
时间:2018-09-14
发布:管理员
一、 工程概况
和丰创意广场丰庭楼地下二层生活垃圾房改造工程由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负责建设,原位于创庭楼地下一楼的垃圾房自2011年建成至今已历时7年。因处于创庭楼地下一层核心区域,散发异味及清运时影响广场品质,随着广场租户入驻率日益提高,已不能满足日常广场运营需要,计划把创庭楼地下一层的生活垃圾房搬迁至丰庭楼地下二层0290—0294、0384--0386车位处。
二、工程要求
1、工期要求: 30日历天。
2、招标内容:
(1)原创庭楼地下一层垃圾房墙、地面拆除恢复至原有车位配置、做好环氧地坪、墙面粉刷、部份设备拆卸利用等工作;
(2)新垃圾房新砌24cm水泥砖墙面积约136㎡,安装密闭式卷帘门,墙体四周标高2米需全部贴砖与防水处理;地面填高15cm后铺设毛面火烧板大理石,地面往集水井处做好放坡系数,以加快污水流通,方便清洗工作;
(3)排污管道管径从已有的φ50调整至φ80,直接从地下二层增设排水管道至地面污水井;原有集水井排污泵也需更换成带刀口的排污泵,功率为4KW,以增强排污能力;
(4)需要安装φ25自来水管道与取水点、购置水箱及高压冲洗设备,以保证清洗垃圾桶清洗质量;
(5)创庭楼原有通风系统拆除移位安装到新垃圾房,从垃圾房过消防机房至地下二层消防风道新敷设一条排风管道,并在管道终端设置与风机联锁防火阀;
(6)新购置除异味专用设备减少垃圾房异味,通过新增垃圾房排气管道,从地下二层通过消防通风井进行排放;(详见施工图、招标人预算)
3、要求质量标准:符合国家、浙江省、宁波市验收规范(从高)一次性验收合格标准。
4、投标人资格要求:
投标人资格:具备室内外装饰工程、建筑装饰工程条件,并在人员、设备、资金等方面具有相应的施工能力。
5、招标文件的获取
获取招标文件的同时,需提交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及授权委托代理人身份证复印件。
开始时间:2018年 9月17日
截止时间:2018年9月 19 日(法定公休日、法定节假日除外),每日上午8时30分至11时、下午13 时00分至 16 时(北京时间)
地点: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庭楼1210室,超出上述规定的期限的,招标人将不予受理。
6、文明施工与安全生产:施工期间,加强文明施工管理,认真落实安全生产防范措施,切实保护好施工现场周围的各类地下管线,并按规定要求设置好交通警戒标志,保证车辆行人安全,杜绝发生各类安全事故,若发生安全事故及由此造成的损失由承包方自负。
7、声明:
招标人向投标人提供的有关现场数据和资料,是招标人现有的能被投标人利用的资料,招标人对投标人做出的任何理解和结论均不负责任,投标人承担踏勘现场的责任和风险。
三、开标有关说明:
1、本次工程设置招标控制价,招标控制总价为 12.27万 元。
2、评标办法:合理低价法(详见附件1评标细则)。
四、合同条款
本工程合同条款见附件2。
五、投标文件的编制
本工程投标文件组成内容如下:
商务部分
1、法定代表人授权委托书(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
2、投标函(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
3、投标函附录(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
4、工程总报价书(详见本招标文件附表)
5、已确认的施工图预算书
上述投标文件内容装订成册,密封在同一包封内,包封处加盖单位公章,一正一副。
六、投标文件的密封与标志
投标人应将投标文件密封在包封袋中,并在包封上正确标明“投标文件”,同时标明招标工程名称、招标人名称、投标人名称。
投标文件的包封应密封完好,并在包封的封口处加盖投标人的印章并经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签字或盖章。
七、开标时间、地点(即投标截止时间):暂定2018年9月26日15时,如有变动另行通知。和庭楼12层会议室进行。
八、联系方式
招标人名称:宁波和丰创意广场投资经营有限公司
招标人地址:鄞州区江东北路317号和庭楼1210室
联 系 人:李主任或王工
电 话: 87730338 87713816